納稅人提供人力資源外包服務,按照經紀代理服務繳納增值稅,其銷售額不包括受客戶單位委托代為向客戶單位員工發放的工資和代理繳納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為發放的工資和代理繳納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普通發票在上述條款解釋下,崗位外包和勞務派遣一樣。

1勞務派遣交易標的為勞動力和勞動過程在勞務派遣中,用工單位根據勞務派遣單位派遣的勞動者數量工作內容和時間等與被派遣勞 動者直接相關的要素,向勞務派遣單位支付服務費2勞務外包的交易標的為工作成果發包單位根據外包業務的完成情況向承包單位支付外包費用,與承包單位使用的勞動者數量工作。

對勞動者管理權限的不同,是勞務外包和勞務派遣最核心的區別,要想做到“真外包”,發包人必須切斷對從事外包勞務勞動者的直接管理,發包人的要求指令最好直接下達給承包人在外包勞務現場指派的管理人員 3勞動風險的承擔不同 勞務派遣中的核心要素是勞動過程,勞務派遣單位對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