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95年國家人事部就明確提出要建立和推行人事代理制度,使之成為人事工作的一個新領域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國有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入,人事代理在全國得到迅速發展服務的對象由最初的三資企業民辦高科技企業鄉鎮。
回答有法人代表的國營合資私營企業,有自己內部單位的人事權,行政事業單位只有人事局有人事代理權當然象教育局這種比較大的單位有自己教育系統的代理權,但必須報人事局批,是管轄調動調配所有行政事業單位的人員的人事。
人事代理,是一種人力資源外包方式在有的招騁時會對工資待遇層面有一定的表明 例如參考XX區機關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工資待遇,參與企業員工養老保險金又如對人事代理工作人員的考評管理方法及薪水員工福利參考XX編寫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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